首先,交易前要知己知彼,防患未然。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,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識,從思想上重視虛開發票問題,有意識地規避取得虛開發票的風險。建議納稅人在交易前對交易對方做必要的了解,通過對交易對方經營范圍、經營規模、企業資質等相關情況的考察,評估相應的風險。一旦發現供貨企業提供的貨物有異常,就應當引起警惕,做進一步的追查,可以要求供貨企業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,對有重大疑點的貨物,盡量不要購進。
其次,交易中盡量用銀行存款,有跡可循。建議納稅人盡量通過銀行賬戶將貨款劃撥到交易對方的銀行賬戶內,在這個過程中,納稅人可再次對購進業務進行監督審查,如果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與發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,就應當引起警惕,暫緩付款,對購貨業務進行進一步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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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對取得的發票存在疑問,應當暫緩付款和申報抵扣有關進項稅金,及時向稅務機關求助查證。尤其是對大額購進貨物,或者是長期供貨的單位,更應當作重點審查。
最后,交易后要留存證據,避免損失。企業在購進貨物時要重視取得和保存有關的證據,一旦對方故意隱瞞有 關銷售和開票的真實情況,惡意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,給自身造成了經濟損失,可以依法向對方追償由于提供虛開發票而帶來的經濟損失。
綜上,納稅人或者各公司財務人員在購貨時,必須要保持一顆謹慎的心 ,仔細核對考察,同時還要學會保留證據。以上就是稅安籌小編為您帶來的相關內容,如果您還有其他的問題,歡迎來電咨詢我們稅安籌的客服人員,稅安籌,專注于合理籌劃個人、企業、公司、所得稅、增值稅等稅務籌劃服務。幫您省去稅務風險等后顧之憂,成為您貼心的企業發展伙伴!